国家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细介绍了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 所属栏目 | 政策动态 |
|---|---|
| 发布日期 | |
| 发布单位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 作者 / 来源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 正文字数 | 810 字 |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医保发〔2019〕72号)。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104件。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加上上年末结转9件,共计70件。其中67件已办结,3件于2023年12月底收到,已按照规定时限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发规章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废止10件,现行有效件数为104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上年结转9件,共计70件。其中予以公开43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10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3件,总计67件已办结,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收到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力度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www.nhsa.gov.cn/art/2024/1/31/art_123_1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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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更新于 2026-09-05,原文发布于 202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