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细介绍了该年度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 所属栏目 | 政策动态 |
|---|---|
| 发布日期 | |
| 发布单位 | 中国政府网 |
| 作者 / 来源 | 中国政府网 |
| 正文字数 | 770 字 |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印发并对外公布《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事宜。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237件。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已办结;另1件于2019年12月底收到,已按照规定时限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规章:新制作数量1,新公开数量1
- 规范性文件:新制作数量25,新公开数量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 本年度办理结果:予以公开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时间不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有待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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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更新于 2026-09-05,原文发布于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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