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新技术确证性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1版)》解读发布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生物医学新技术确证性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1版)》解读,明确研究设计、受试者保护及数据质量要求。针对罕见病样本量少等特点,文件提出可采用替代设计、单中心研究及贝叶斯统计等灵活安排,以支持高质量临床证据形成。
| 所属栏目 | 政策动态 |
|---|---|
| 发布日期 | |
| 发布单位 |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
| 作者 / 来源 |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
| 正文字数 | 666 字 |
正文
近日,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生物医学新技术确证性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1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解读文件。该文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制定,旨在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确证性临床研究的设计与实施,提高研究质量,加快形成可用于临床转化应用评价的高质量证据。
《指导原则》涵盖概述、基本原则、受试者保护、研究设计要点、数据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及证据形成等10部分内容。文件强调以受试者权益保护为前提,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要求建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源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针对罕见病确证性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作出了多项特殊考量与灵活安排:
- 对于患病率低且严重危及生命、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罕见病,若病因和技术作用机制明确、非临床研究证据充分,可不要求前期完成探索性临床研究,直接进入确证性临床研究。
- 考虑到罕见病样本量极其有限,允许采用替代设计。使用替代设计时需预先说明理由,并确保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注重偏倚控制。
- 对患病人数极少的罕见病,经沟通可在单中心完成研究,不强制要求多中心设计;认可利用自然史研究、患者登记系统或真实世界数据阐述疾病进展规律。
- 样本量设计可采用贝叶斯统计等创新方法;鼓励在终点选择和结果解释中纳入患者及家属意见,照护者负担可作为支持性证据。
此外,文件明确受试者保护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求对罕见病患者等特殊或弱势人群设置额外保护措施,并落实个人信息与遗传信息保护要求。
来源: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cncbd.org.cn/TColumn/Detail/1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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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更新于 2026-09-05,原文发布于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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