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通知,正式印发《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该标准旨在落实分级诊疗及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部署,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罕见病领域医学科学发展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并要求各地按程序申报。
| 所属栏目 | 政策动态 |
|---|---|
| 发布日期 | |
|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 作者 / 来源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 正文字数 | 382 字 |
正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及国家医学中心设置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2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国卫办医政函〔2022〕453号)。
该通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其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的《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附件内容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查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2/29/content_5734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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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更新于 2026-09-05,原文发布于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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