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双羟萘酸帕瑞肽微球
注射用双羟萘酸帕瑞肽微球
| 所属栏目 | 罕见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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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 发布单位 | 注射用双羟萘酸帕瑞肽微球 |
| 作者 / 来源 | 注射用双羟萘酸帕瑞肽微球 |
| 正文字数 | 991 字 |
正文
通用名称:注射用双羟萘酸帕瑞肽微球
商品名称:赛尼芬
规格
10mg、20mg、30mg、40mg、60mg。
主要成份
双羟萘酸帕瑞肽,辅料包括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泊咯沙姆 188、注射用水等。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无法手术或手术未治愈,且通过另一种生长抑素类似物治疗控制不佳的成人肢端肥大症患者。
用法用量
肢端肥大症:成人通过肌肉注射到右侧或左侧臀大肌,最初每 4 周(28 天)40 毫克;如果生长激素(GH)和 / 或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1(IGF-1)水平未恢复正常,3 个月后剂量可增至最大 60 毫克。如果对治疗反应过度,可减少 20 毫克。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患者最初每 4 周 20 毫克,最大每 4 周 40 毫克,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者避免使用。
库欣病:最初每 4 周(28 天)10 毫克;如果 24 小时尿中游离皮质醇未恢复正常,4 个月后剂量可增至最大 40 毫克。如果对治疗反应过度,可能需要将剂量减至之前的剂量、中断或停止治疗。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患者最初每 4 周 10 毫克,最大每 4 周 20 毫克,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者避免使用。
药理作用
帕瑞肽是一种生长抑素类似物,通过与生长抑素受体(SSTR)结合发挥其药理活性,可减少生长激素释放,降低下游 IGF-1 浓度,实现对疾病的生化控制,并且对垂体肿瘤产生抗增殖作用。
注意事项
需监测肾上腺功能不全,若确诊,给予类固醇替代疗法;开始用药前监测糖化血红蛋白(HbA1c)和空腹血糖(FPG),前 3 个月每周监测一次,增加剂量后 4-6 周监测一次,之后根据需要监测;监测酮症酸中毒,若怀疑,立即停药并进行评估;先天性 QT 间期延长、心脏病患者在 21 天时监测 QT 间期;开始用药前和治疗期间纠正和监测电解质;开始用药前、治疗后 2-3 周监测肝功能,然后每月监测一次,持续 3 个月,然后根据需要监测,若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则停药;开始用药前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基线心电图和垂体功能;若怀疑有胆结石并发症,则停药并进行治疗;若出现新发脂肪泻、大便变色、稀便、腹胀或体重减轻,则应评估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绝经前女性需注意意外怀孕;谨慎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其他可能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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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更新于 2026-09-05,原文发布于 2025-11-07。